攸县新闻网讯【记者:刘志刚】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,推进全县农村“四类房”整治,合理利用土地资源,建设生态宜居家园,根据株洲市《农村“四类房”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攸县结合实际出台“四类房”整治行动方案,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。

一、目标任务
全面开展农村“违建房”、“危旧房”、“空心房”、“偏杂房”等“四类房”集中整治行动,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。至11月底前,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0个示范村全面完成“四类房”年度整治任务;其它村(社区)“危旧房”、“空心房”、“偏杂房”整治比例达到100%,“违建房”拆除工作完成年度任务的50%。

二、整治内容
1、“违建房”:全面清查整治农村“一户多宅”违建房。今年重点对易地扶贫搬迁后应拆未拆的老房、享受幸福安居工程后应拆未拆的老房、建新未拆旧的老房进行拆除。
2、“危旧房”:国有或集体企业在农村遗留的废弃办公场所、宿舍、生产性用房;废弃的学校、村部等。
3、“空心房”:长期无人居住、无人监管、无合法继承人的空心房;有安全隐患的破败空心房;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。
4、“偏杂房”:零星分布、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;废旧棚房、旱厕、猪牛栏房等杂屋。

三、整治要求
1、要坚持“自愿拆除为主、强制拆除为辅、拆除适当奖励”的工作要求,由乡镇统一组织,摸清底数,认真甄别,制定方案,分类实施。
2、要坚持 “拆、修、建、管”并举的原则,做好农村四类房拆除后的复垦和开发利用工作,有保留价值的房屋,经有关部门批准后,予以保留并综合利用,可改造为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和乡村旅游休闲场所等。
3、要结合土地开发、增减挂钩、集中居民点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,按照“1+x”(x≤3)村庄布局规划要求,加快集中居民点示范建设。
4、要因地制宜,因房施策,针对不同区域、不同情况,区别对待,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。“违建房”:动员群众自行拆除,对不自愿拆除的,由乡镇依法依规组织拆除。“危旧房”:加强协调,制定方案,组织力量对危旧房全部拆除,并做好复垦工作。“空心房”:动员群众自行拆除或组织强制拆除,并按增减挂钩政策要求,对退出的宅基地因地制宜进行复垦、开发和利用。“偏杂房”:影响村容村貌的,动员群众自愿拆除;确有生产生活需要的,统一风格、限定面积、修缮到位。
责编:贺娉婷
来源:攸县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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